山东生态红线 确保生态安全
发布时间:2016-09-29作者:来源:浏览次数:2765
经山东省政府批准(鲁政字〔2016〕173号),山东省环保厅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》(鲁环发〔2016〕176号),成为全国第四个批准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省份。
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。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(2016-2020年)》按照科学性、统筹性、强制性的原则,共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533个,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、水源涵养、土壤保持、防风固沙4种功能类型,总面积20847.9km2,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.2%。生态保护红线区以较少的面积比重,保护了全省大部分的重要生态用地和自然生态系统,对维护山东省生态安全格局、保障生态系统功能、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重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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